□通讯员 汪建强 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嘉兴海宁、平湖等地有人非法收购病死甲鱼骨冒充药材倒卖,引起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12月17日,浙江省食安办、省公安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非法收购、销售病死甲鱼及甲鱼骨整治工作的通知》,多部门将联手加强对非法收购、销售病死甲鱼及甲鱼骨行为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病死甲鱼犯罪行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按照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食品流通消费市场的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杜绝使用病死甲鱼作为食品原料。督促相关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按国家药典和省中药炮制规范要求对物料进行检验,并对物料供应商进行严格审计,严格把好进货渠道,守好质量关。海洋与渔业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甲鱼养殖场(户)的生产监管,加大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并保障运行经费,加强甲鱼无害化处理排查、整治和执法,严防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及甲鱼骨等流入市场。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渔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线索排查,积极挖掘线索、认真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办,严厉打击制售病死甲鱼犯罪行为。此外,相关部门将加大对甲鱼养殖生产者水产健康养殖和质量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加强甲鱼养殖户的责任意识,从主观上杜绝“病死甲鱼骨入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知还特别指出,甲鱼主产区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投资力度,完善无害化处置体系,加强对病死甲鱼流向的监管,推进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理有关工作,严防病死甲鱼及其制品流入市场。
据悉,嘉兴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针对病死甲鱼处置和鳖甲类动物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的专项检查,该市将迅速对所有甲鱼养殖场进行一次集中清查,加强线索排查梳理,严厉打击制售病死甲鱼犯罪行为。同时,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把中药材、中药饮片采购关,强化索证索票管理,严防病死甲鱼骨入药。此外,还将探索建立和完善有关病死甲鱼收集、运输、处理机制,激发养殖户无害处置病死甲鱼的积极性,切断病死甲鱼供应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