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火车退票政策不能说改就改

  春运将至,万千乘客最为焦虑的就是购买春运火车票,相关决策牵一发动全身,自然引来社会关注。近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出台了春运期间梯次退票收费新规,其中规定,改签后退票收20%手续费,据称,此举目的是为了防止乘客多占票。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9月,铁路公司刚刚调整了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时隔仅仅3个月,相关政策又一次进行调整。事关广大乘客切身权益的火车票退票收费标准,如此频繁变动,不免让人对其科学性产生疑虑。
  从刚刚推出的春运期间梯次退票收费新规来看,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且霸王味十足,值得商榷。
  其一,固然一些人改签后退票是因为乱抢票,但也有许多改签的乘客,是出于迫不得已的原因,毕竟为此要付出更多的时间金钱成本,没有多少人会以此作为儿戏。其二,通过提高退票的成本,来遏制乱抢票和乱改签,听起来似乎不错,但实际上作用可能有限。20%手续费一般不过几十上百元,对于那些抢票者而言,如果付这点钱就能更“保险”地买到合适的票,大多数人根本不会在乎。其三,据报道,之所以出现个别乘客轻易购买到多张火车票的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现有订票系统存在漏洞,如铁路售票系统仅针对同一天同一车次,使用同一身份证号订票的旅客有所约束,而对不同天同一车次或同一天不同车次,使用同一身份证号订票的旅客没有限制。铁路部门不能一味在退票收费上下功夫,而忽视了自身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其四,退票政策修改,关乎消费者切身利益,涉及金额庞大,理应通过相关程序,征求公众意见。铁路总公司的设立,作为铁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本着市场化原则,继续完善包括退票收费在内的各项服务,而不能视同行政命令。
(摘自《新京报》 毕舸/文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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