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金华

试行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

  近日,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经营保健食品的108家药店试行保健食品经营“五专,四一致”质量管理标准,以期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五专”是指“专用账册、专人负责、专区存放、专柜销售、专档管理”;“四一致”是指“购进与销售数量一致,产品标识与标准一致,产品质量与检验报告(合格证)一致,宣传广告与批文一致”。试行期间,先由各相关药店开展学习《金华市保健食品经营“五专,四一致”质量管理标准》活动,并对照标准进行自查,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组织对各药店的抽查。
  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保健食品经营“五专,四一致”质量管理标准推行到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有助于规范药店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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