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畜牧兽医

我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成效显著

42家规划建设的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进展顺利

  □本报记者 程益新
  本报讯 2013年,是我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自3月27日省政府下发通知,对我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全省畜牧兽医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合理布局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在畜牧业主产县以及流通量大的市、县,已规划建设集中处理厂42家。截至今年11月25日,全省已有165.8万头病死猪得到无害化处理补助。
  据了解,今年我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已两次向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发放统一的《畜禽养殖户守法经营告知书》,告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以及不使用违禁药物等法定义务,告知面达到100%。各地已落实监管责任人和技术指导人的畜禽养殖场有50345个,占畜禽养殖场总数的90%以上;11个市、62个县(市、区)已制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办法或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畜禽养殖、屠宰交易管理以及弃置在河道等公共场所病死动物清理等环节的具体职责。
  同时,病死动物收集体系建设加快进度。全省已有52个县(市、区)建立651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启动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如宁波市鄞州区、湖州市收集点均配备了冷库、防渗漏运输车等硬件设施,有专人管理、有专门制度,并对病死动物收集运输实行联单制管理,收集体系规范;在县域集中处理设施建成前的过渡时期,嘉兴市布局了180个病死动物收集点,由保洁员收集清运。在今年“菲特”强台风过后,已建成的收集体系和处理设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宁波、嘉兴等地因灾淹死的30多万头猪,均在第一时间予以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发生死猪漂浮事件,未发现病死动物流向市场。
  对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我省各地也执行非常到位。今年各地陆续出台并落实规模化养猪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如金华市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监管,有效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市60%以上规模化养猪场已建立病死猪处理视频监控系统,兽医主管部门每月核查实时监控记录和处理台账,处理记录和处理台账规范完整的规模化养猪场方可申报补助。为提高收集和处理的到位率,有40多个县(市、区)出台政策,对养殖场(户)主动报告送交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给予适当奖补。全省规划的42个(包括宁波5个)集中处理厂建设也开展得如火如荼。目前已立项5个,基本完成选址的17个,启动建设的4个。宁波市对5个县(市)的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给予每个不少于300万元的经费补助,加快各县建设的进度。同时,动物卫生监督和技术支撑体系不断推进,目前,全省80个有一定畜禽养殖和流通量的县(市、区)中,已有54个县(市、区)出台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方案,批复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312个,台州、嘉兴、丽水三市已基本建成了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网络,全省31个县(市、区)出台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与畜产品安全监测机构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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