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新中国第一只股票诞生记

  1986年11月14日,当邓小平将一张“飞乐音响”股票赠予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约翰·凡尔霖,俗称“小飞乐”的“中国第一股”让世界为之轰动。上海飞乐音响公司1984年发行的股票(“小飞乐”)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公开发行的第一只股票。当年它是怎样勇敢地横空出世的呢?
(一)
  1984年,43岁的秦其斌被任命为上海飞乐电声总厂厂长。当时,“音乐茶座”十分红火,他就大胆设想,提出本厂生产的扬声器除了给电视机做配套,还可以做成音响。于是,就有了电声总厂下设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即“小飞乐”)。
  “小飞乐”首先遇到了资金问题。对股份制有点了解的秦其斌提出了构想,企业拿出一部分钱,职工再集资一些钱,这样,既解决资金问题,又能把职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命运捆绑在一起,可谓一举两得的好事。
  然而,在改革开放初期,冲破计划经济藩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政治风险很大。有人说,搞股份制?这不是要培养一批“食利阶层”吗?
  令人欣慰的是,当“小飞乐”准备发行股票的时候,新闻界发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适时地助阵推了一把。《新民晚报》就此发了一篇相关的仅百余字的“豆腐块”文章。可就是这“豆腐块”激起了千层浪。
  不久,《新民晚报》的领导打电话给秦其斌:“老秦,报社天天电话不断,都是询问‘小飞乐’什么时候发行股票,怎么发行,怎么认购?为了报社信誉,你们无论如何要向社会公众发一点。”
  面对突如其来如此汹涌的情势,秦其斌也感受到了压力。厂里电话响个不停,上门来访的也很多。最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有一位素不相识的上海外贸学院的教授就曾给秦其斌写来一封热情洋溢的信件,直言不讳地称赞他说:“你是英雄,走了一条非常伟大的道路,勇气了不得!”
  然而,相比之下,厂里职工对出资认购股份却有种种顾虑和质疑,这也迫使秦其斌更倾向于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1984年11月14日,经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小飞乐”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证券部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1万股,每股50元,共筹集50万元股金。“小飞乐”成为上海市第一家股份制企业,而它发行的股票,没有期限限制,不能退股,可以流通转让,可以说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股票。
  发行股票的那天,购买股票的队伍排成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长龙,人心沸腾,真是盛况空前。“小飞乐”召开成立大会之前,必须去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工商局工作人员用疑惑的口气问道:“你们是什么所有制的?”秦其斌回答说:“我们是股份制的。”工商局工作人员说:“股份制?所有制中没有股份制!”当时工商部门登记的表格上只有三种选择:国营、集体和私营。
  秦其斌想,我们肯定不是国营的,也不是私营的,那就登记“集体”的吧。最后,他拿起笔来选择了“集体”这一隶属关系,解决了这一尴尬难题。但他没想到,“集体”这一性质为后来第一次的分红带来了困扰和代价。
  经过了种种风波之后,“小飞乐”成功公开发行股票,筹集了资金。
(三)
  1986年初,“小飞乐”进行第一次分红。经股东大会一致同意,每股分红35元,而后,股东自己出15元,配售一股,分红和扩股结合起来操作。
  刚刚完成了分红扩股,税务局稽查大队来了,他们毫不客气地说:“你们这是私分国有财产!”
  秦其斌据理力争:“我们不是国营的。”
  “集体的也是国家的!”稽查大队根据工商局的登记说。于是,秦其斌只好写检讨缴罚款。但无论如何,秦其斌还是让“小飞乐”按照股份制的形态运作起来了。
  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约翰·凡尔霖率领的美国证券代表团。
  邓小平将一张面额为50元的“小飞乐”股票赠送给凡尔霖。这张“小飞乐”股票成为第一张被外国人拥有的股票,凡尔霖先生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第一位外国股东。
  对于凡尔霖来说,这是中国推行市场经济的信号。他兴奋不已,当即改变行程,直奔上海西康路101号,找到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的创办人黄贵显,亲自办理了股票转让手续。“小飞乐”由此震动世界。
  (摘自《民主与法制时报》 孟红/文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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