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记者在12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成绩喜人,截至目前,全省已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39个,在村居、农民工集中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乡镇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3万多个,形成了省、市、县、乡、村(居)五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
据悉,2003年9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法律援助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省法律援助机构以“应援尽援”为目标,让尽可能多的弱势困难群体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条例》实施10周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万多件,受援助人数超过28万,全省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约190万人次,累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6亿多元。
农民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之一。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将农村发生的土地三权、伪劣农资、环境污染等涉及民生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全省以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欠薪、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为重点服务领域,联合各重点群体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在13个行业建立了1517个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百万农民工维权”等10余项专项行动。同时,针对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农民,我省创新了“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和“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服务,使偏远地区的农民可以足不出户就得到专业人员“面对面”的法律援助服务,拓宽了农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据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争取在明年修订完善《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降低接受法律援助的门槛,全面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在岁末年初集中人力、物力,维护好广大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利益诉求,为我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