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义乌市查获首起网络销售非法农资案

  □本报记者 张佳妍
  本报讯 近日,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发出通报,表彰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功查获该市首起网络销售非法农资案,并对当事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4月12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春季“绿剑”行动中,检查该市圣穗供销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农贸城经营部时,发现四川国光农化公司正在销售无农药登记证及无肥料登记证的农资产品。根据圣穗供销的供述,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主要采用网络销售模式,向客户推销公司产品,并由四川国光驻义乌仓库利用义乌商贸城发达的物流系统,对全国特别是浙江省销售的农药、肥料等相关产品进行仓储及配送。
  基于案情的严重性,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全市的货运物流网店进行暗访,最终确定了四川国光的提货点。在经过长达半个多月的蹲点守候,并对周边居民、物流人员的调查取证及跟踪国光仓库管理员的车辆后,专案组最终锁定了四川国光仓库所在的位置。
  5月17日,专案组趁四川国光仓库管理员再次提货之际,组织人员对该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涉嫌无登记证的农药和肥料65个品种,1060余箱,账本4本,销售网点名单1份及销售单6份。在取得这些证据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向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和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报告案情,请省市农业执法专家一起会商处理意见。
  因该公司涉案产品品种多、数量大、涉案金额高,涉嫌非法经营罪。经调查取证,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2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无农药登记证的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0490元,并处罚款五倍计人民币602450元,对当事人销售未取得登记证肥料的行为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5400元。同日,当事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将罚没款748340元上缴到财政罚没账户。至此,义乌首起网络销售无农药登记证及无肥料登记证的农资产品案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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