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浙江积极行动,保障灾后食品药品安全

  □通讯员 汪建强 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强台风“菲特”带来的严重洪涝灾害,给我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给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影响。近期,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行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灾后食品药品安全。
  10月11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会上,朱志泉局长对灾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特别是灾情严重的地方要保持高度警觉,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加强灾后食品药品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等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同时,要求各地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切实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作用,积极驰援受灾地区。
  此前,省食安办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灾后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尽量避免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后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发生后,能够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处理。此外,还要加强灾后饮食安全知识宣传,指导公众妥善处理霉变、过水、腐败变质食品及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10月11日下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派督查组赴海盐县督查灾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据悉,“菲特”带来的强降雨使该县87家餐饮服务单位受淹,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14家,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风险。督查组蹚水查看了海盐县于城镇中学食堂,对该校食堂受淹后剩余食品的处理、食堂内外环境清理、受损设施设备维修、内部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和工用具物品清洗消毒、新购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检验、加工过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指导。此外,督查组一行还对海盐县天宁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上的小餐饮店进行了抽检。
  10月14日下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派检查组赴宁波了解灾后药品安全情况。据悉,此次台风造成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损失约1.3亿元,宁波新城医药公司损失1000万元,宁波天星医药公司损失10万元,全市药品损失约1.4亿元。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受淹的仓库,要求该企业妥善处理受淹药品,确保受灾药品不流失。同时,要求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企业的检查、指导,共同努力做好灾后工作。
  据悉,灾情发生后,我省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迅速行动,指导抗洪救灾,开展灾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受灾严重的企业查看灾情、指导工作,要求企业对受浸泡的药品全部报损,不得流入市场。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走访了在台风中受损的强力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康乐药业、瑞邦药业等企业,要求他们尽快修复仓库门窗、防止产品污染,并妥善安排生产,保障灾后所需药品供应。瑞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受台风影响的浙江安泰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帮扶指导。另外,海盐县食安办发布紧急通知,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灾后食品安全工作,并针对洪涝灾害后餐饮服务存在的事故风险,发布了灾后餐饮食品安全预警。安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了对各环节食品安全的隐患排查,严禁发霉、变质粮食及其他受淹变质的食品流入市场,同时做好饮用水源监测和消毒工作。洞头县食安办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工商、质监等单位开展灾后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