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第四届“浙江慈善奖”评选活动启动

将评选出个人捐赠奖、机构捐赠奖、慈善项目奖等5大类近130个奖项

  □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10月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四届“浙江慈善奖”评选活动本月初正式启动,评选对象主要是2010年11月至2013年10月间,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评选设五大类奖项,即个人捐赠奖、机构捐赠奖、慈善项目奖、志愿服务奖和慈善工作奖,总数在130个以内。
  近年来,我省公益慈善事业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整体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2012年度全省慈善总会系统共募款21.5亿元,比上年度增长7%。全省101个市、县(市、区)已全部建立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各类慈善组织。与此同时,全省慈善组织探索各类慈善项目,形成了“捡回珍珠计划”、“慈善年夜饭”、“千村慈善帮扶基金”、“爱心明眸工程”等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的品牌项目。
  为表彰慈善先进、弘扬慈善精神,我省从2006年启动“浙江慈善奖”评选,已成功开展三届,共选出各类奖项340多个,社会反响良好。省民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罗卫红介绍,与以往三届相比,本届评选活动将更规范、更透明、更开放、更注重慈善文化建设。省民政厅最近刚开发出了浙江阳光慈善网,今后将借助这一平台发布慈善信息,披露慈善组织的接收捐赠和资金使用情况,方便广大群众查询。本届“浙江慈善奖”参选者所报有关材料也将在浙江阳光慈善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整个评选工作从本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各类奖项的申报条件、程序和相应表格可以到浙江在线、浙江民政网等网站查看和下载,材料申报截止11月5日;向评选委员会直接自荐的,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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