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林业

省院第三轮林业合作协议签署

省政府与中国林科院前两轮合作实现林业增效超300亿元

  □本报记者 曹丽娟
  本报讯 自2003年、2008年省政府与中国林科院分别签署首轮、第二轮省院林业科技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浙江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在林业理论战略、竹产业、木材精深加工、木本粮油、花卉苗木、湿地保育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技术研究与攻关,解决了一大批浙江林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实现林业增效超300亿元,不仅为浙江林业发展稳居全国前列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而且为全国省院合作提供了样板。近日,副省长黄旭明和中国林科院院长张守攻分别代表浙江省政府和中国林科院在嵊州签署了第三轮省院林业科技合作协议。
  据了解,在前两轮合作过程中,浙江投入省院合作专项基金3000万元,实施科技项目近百项,吸引带动中国林科院1.5亿元科研经费、500多项科研项目在浙实施。
  10年间,双方合作提出的毛竹冬笋生态高效培育、林下经济植物和食用菌复合经营、竹笋绿色保鲜等技术,研制的竹林地土壤翻垦、轻型伐竹等设备,辐射推广竹林面积90万亩,年增效益7亿元;开展的油茶、山核桃和香榧等木本粮油技术攻关,年均增效5亿元;累计生产珍贵树种种子5000余公斤,培育容器苗3000余万株,营建珍贵树种基地20万亩以上,珍贵树种和花卉种苗年增效益6亿元。
  10年里,双方合作获得技术成果百余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11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共认定良种78个,培育优良苗木10亿多株,建立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50个,新品种新技术应用面积1200万亩;研发新产品65个、新工艺46项,建成生产示范线29条;成立省部级技术平台和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各6个,培养各类林业科技人才500余名。
  未来5年,双方将在生态建设、林木种业、资源培育、林特资源利用、生态文化建设、林业机械化信息化、林业灾害防控、现代林业管理与政策研究8个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推动浙江现代林业长期、稳定、持续快速发展。其中,生态建设领域,双方将重点开展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沿海防护林体系结构优化与功能提升,平原绿化与城市森林景观优化,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与保护,不同类型湿地生态系统保育、监测与评价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林木种业领域,加强种质创制研究,培育优质林木花卉新品种,提升优质种苗设施培育技术。资源培育领域,重点开展材用、经济、竹类、特用原料等林木资源高效培育与标准化生产、森林食品基地产地环境监测、林产品检测、污染环境修复与治理、投入品安全控制等技术研究;筛选适宜林下种植或养殖的动植物,开展林下高效栽培或养殖技术研究。林业机械化信息化领域,重点开展适合种苗繁育、抚育、采收、加工和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的林业装备研制与产业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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