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佳妍 通讯员 施显群
本报讯 为推动我省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技术路径,并于日前与省工商局有关部门商定,发挥各自优势,联合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包括试点县)确定了45个县(市、区)的1448家农资经营单位参与浙江省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POS机(电脑)销售产品的农资经营单位达834家,信息化平台基础数据库录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2057家,审核通过农资产品12056个(未包括建设单位以外的审核通过数量),信息化工作提速。
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工作提速主要依靠两方面的支持。首先是技术支持,省农业厅将开发农资监管信息化数据交换平台,各县(市、区)同时做好各自平台建设,将数据输送至省平台统计分析,利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优势,加强各地监管与办案协作的能力。其次是工商部门的支持。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今年10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完成大约700家农资批发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为此,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与省工商局相关职能部门初步商定,制定双方所需农资信息化数据标准,建立技术数据转换平台,联合推进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