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祖堂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扶持家庭农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衢州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符合当地农业实情,具有积极意义。
努力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新机制
要在把握方向和定位上下功夫。家庭农场是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必须明确方向和定位,有序推进。一是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尊重群众创造,鼓励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加大扶持,对具备家庭农场雏形的种养大户,要引导其向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转变,对有意投身现代农业的人才要鼓励其创办家庭农场。二是坚持规范发展的原则。要按照“边发展、边规范、边提升”的思路,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的准入制度、登记制度和监管制度等,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提高发展层次和水平。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粮经轮作、农艺配套、立体栽培等生态循环生产的家庭农场,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确保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确保生产出绿色、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四是坚持高效发展的原则。根据适度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的要求,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农场,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优势,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最佳效益。
要在破解发展瓶颈上下功夫。一是在政策扶持上有所突破。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和规范管理办法等,建立登记审批制、备案制,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条件;同时,积极探索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政策。二是在土地流转上有所突破。要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土地流转价格机制、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健全流出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积极推广反租倒包、委托流转、股份合作流转等方式,加快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为创办家庭农场夯实基础。三是在投入机制上有所突破。要努力在经营权证、设施抵押,设立担保基金,建立农业担保公司等方面有所突破,为家庭农场解决“抵押难”、“担保难”、“贷款难”问题。
要在探索发展途径上下功夫。发展家庭农场没有成熟模式可遵循,需要我们从当地实际出发,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模式。要坚持科学规划、分类引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规范提升一批、示范带动一批、引导发展一批“三个一批”的办法,经过几年努力,培育发展一大批家庭农场。一是规范提升一批。对达到家庭农场基本条件的种养大户,鼓励其创办家庭农场;对那些社员间联系不紧密、运行不规范、流于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鼓励其领办人创办家庭农场,并通过农业部门认定、工商部门注册进行规范改造,提升发展一批家庭农场。二是示范带动一批。对一些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家庭农场,实行综合帮扶计划,在涉农项目上给予倾斜支持,促进提升壮大,示范带动一批家庭农场。三是引导发展一批。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支持农村承包土地向投身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学生、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农村经营人才流转,引导发展一批家庭农场。
要在落实帮扶措施上下功夫。按照“统筹资源、注重实效”要求,强化对家庭农场的帮扶,促进家庭农场大发展。一是加大项目帮扶。项目是扶持家庭农场的重要载体,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相关涉农项目,集中向家庭农场倾斜,以项目推动规范和提升。二是加大部门帮扶。各有关部门要把帮扶家庭农场发展作为新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政策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技术帮扶、信息帮扶等,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提升,特别是农业科研推广单位要加强与家庭农场的“一对一”服务,帮助制订发展规划、农业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三是加大产销帮扶。帮助家庭农场建设信息服务平台、组建QQ群、建立行业协会等,提升家庭农场自我服务能力;努力开辟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扩大家庭农场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家庭农场参加国内外农业展会,与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对接,扩大特色农产品知名度,促进农产品销售等。
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供切实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扶持家庭农场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新农村建设最核心的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农业部门要做好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工商部门要做好家庭农场的登记注册、管理等服务工作,财税部门要做好资金筹集、税费减免等工作,国土部门要做好用地审批服务等工作,金融保险部门要做好信贷保险等服务工作,林业、水利、交通、电力、科技等部门也要做好相关工作。要把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为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大政策扶持。要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各级财政要设立扶持家庭农场专项资金,支持其建设生产服务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等,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项目资金要优先扶持家庭农场;要落实用地扶持政策,对家庭农场因生产需要建造生产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的,允许按生产面积的一定比例将其作为设施农用地;要切落实用电扶持政策,保障家庭农场正常生产用电,并严格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要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家庭农场实行免征营业税政策;要落实信贷扶持政策,对家庭农场发展给予信贷支持和政策性保险支持;要落实人才扶持政策,完善高等院校毕业生创办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把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培训纳入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等。
努力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政策措施的宣传,引导农民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积极创办家庭农场。要及时总结宣传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成功典型,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衢州市农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