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伏休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在建立24小时伏休值班制度的基础上,对现有与伏休管理相关制度进行的全面梳理,结合当前伏休管理新形势和新情况,制、修订《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伏休管理工作制度》、《浙江省渔政执法船舶巡航管理规定》、《浙江省伏季休渔船位报告制度》、《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违法案件督办制度》、《浙江省重大海洋与渔业行政违法案件会审工作制度》、《伏季休渔督察制度》等工作制度。
——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组织开展伏休中后期执法检查。
各地在24小时值班制度基础上,以日报、周报、专报、简报的形式,及时反馈伏休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伏休渔船的监控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省渔业执法总队将加强对各地开展伏休执法巡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切实加强海上、港口、陆上的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重大执法行动,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配合近期将要开展的“三无”船舶集中拆解、违禁网具集中销毁、海上执法行动等大规模集中行动,用系列报道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渔区形成“应休必休,违法必查,查实必究”的伏休执法管理舆论氛围。
——从严从重从快处置违法渔船。
对经核查确属涉渔“三无”船舶以及伏休违法违规行为的渔船,将严肃查处。省海洋与渔业局将实时跟进各地案件的查办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