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发表文章说,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成为农业人口顺畅地转为城市人口的重大障碍,渐进式、分层化的改革很有必要。但应该注意的是,开放的户籍更需要配套的公共资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必然带来巨大成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自身在成本分担方面需要科学合理的设置。在城镇化过程中,无论是从以市场为主导的原则出发,还是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政府在对待农民土地流转和户口流动问题上,都应该摒弃单纯的行政手段,明确征地、土地交易中的权限,让资源按照市场规律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