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将在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宁市、河南省洛宁县、广东省深圳市4地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试点,依类型按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
民政部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总体来说,是本着“适度普惠、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分区域”的理念,按照“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分地立制、分标施保”的原则和要求,全面安排和设计儿童福利制度。“适度普惠”是指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儿童的普惠福利制度;“分层次”是将儿童群体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4个层次;“分类型”是指将各层次儿童予以类型区分,如孤儿分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养育孤儿两类,困境儿童分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3类,困境家庭儿童分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4类;“分区域”则是指全国划分为东、中、西部,因地制宜制定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儿童补贴制度;“分标准”,是指对不同类型的儿童,分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统计,我国0-18岁儿童总数约为3亿,占我国人口总数的22.5%,其中半数以上儿童分布在农村地区。中国社科院、国务院妇儿工委前几年的联合统计显示,目前生活在低保线的18岁以下儿童有700多万人。
此次通知中,民政部着重提出,试点地区要把困境儿童确定为重点保障对象,并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摘自《京华时报》 陈荞/文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