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山东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山东全省学校食堂推行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办法》要求,禁止学校食堂采购供应下列食品:河豚鱼、毛蚶、小海螺等高风险水产品;三文鱼、醉虾、醉蟹等生食水产品;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肉制品。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学校食堂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这个《办法》6月1日起执行。
(据齐鲁网 桂圆/文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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