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高回报作诱饵,合作开店作幌子

300余老人被骗数千万元养老钱

  •   买消费卡,不仅能还本金还有定额回报;合作开店,不用管理也有收益。靠着高收益高回报的谎言,广东某租赁公司余杭分公司以中老年人为作案目标,敛财5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无法追回。近日,沈某等6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杭州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加盟商出钱管不了事
      广东某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号称从事家电、家具、机械设备等租赁业务,在全国设有多家分公司。2007年,杭州余杭的李先生等3人出资50万元加盟开设了余杭分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
      虽然是加盟商,可李先生却无法参与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因为广东总公司规定,经营管理仍由总公司派人负责,加盟商只负责交水电费、管理一楼超市等事务。但广东总公司承诺,一年半后便可返还加盟费,此后每月销售额的3%归加盟商所有。
      出了钱却管不了自己的公司,李先生的两个朋友无奈离场,只留下李先生一人担任行政经理。“其实就是负责水电、卫生等杂务,每个月给我2000元工资。”就这样,李先生从一名加盟商变成了“勤杂工”。
      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家神秘的租赁公司背地里却干着非法勾当,骗的还是老年人的养老钱。
    作案目标锁定老年人
      沈某,余杭本地人,因业务出色被提拔成业务部经理。沈某表示,公司在经营租赁业务的同时,还以销售会员卡和区域合作的名义吸收投资款。公司共有11种会员卡,金额最少的是1000元的银卡,最多的是50万元的寿卡。除金卡、银卡没有回报,其他的会员卡每季度均以顾问费的名义获得回报,期限是1年或2年不等,年收益率在11%到25%,到期后可以归还本金。
      余杭的王老伯见收益不错,便投了50万元,买了一张寿卡,在陆续收到4万元利息后,便再也没了下文。而像王老伯这样的老年人,正是租赁公司寻找的目标人群。
      为了收集中老年客户的资料,公司业务员经常会到街上派发宣传单,以保健咨询、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形式,获取客户的基本资料和电话号码。
      王老伯就曾经做过保健咨询和免费体检。“无非就是量量血压,搭搭脉什么的”,王老伯说,他见年轻的业务员笑容可掬又很有礼貌,便进租赁公司的门店参观了一阵。“银行利率太低,他们的回报率不错,又有门店开着,于是想想就……”想起当初,王老伯后悔不已。
    投资项目背后的猫腻
      租赁公司除了推销消费卡,还会鼓动资金实力较强的客户参与区域合作,投资开设店面,经营租赁业务。并承诺客户,不仅能很快拿回本金,还能获取营业收入的5%—40%。而销售会员卡和展开区域合作业务,都是为了筹措资金。为了不让到手的投资款再被要回去,公司要求业务员要千方百计维护好老客户,争取合同到期后马上续约。
      为了激励业务员多拉投资款,租赁公司规定,业务员可以拿投资款的1%—3%作为业务提成,同时,主管、部门经理、市场总监也有相应的提成可拿。
    4000多万元投资款打水漂
      在利益的刺激下,部门经理及业务员疯狂招揽投资者,直到2012年5月,租赁公司与300多人签订了投资合同,其中多数为中老年人,个人提成获利在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租赁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5000万元以上,造成4000多万元的投资款无法追回。
      2012年上半年,前来讨要本金的投资客越来越多,租赁公司只能以各种理由推脱阻拦。同年5月,有投资客怀疑租赁公司诈骗,于是向警方报案。随后涉案的沈某等6人被警方刑拘,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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