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卫计委:年底前完成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近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有关《关于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通知》表示,有国标后地标应废止。在清理工作中,要重点清理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存在交叉、重复、矛盾问题,按照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和清理工作原则,对标准内容进行对比研究,科学做出清理结论。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废止相应的食品地方标准,对现行地方标准中食品安全指标与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废止地方标准或组织修订。《通知》指出,国标涵盖项目不重制地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和矛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品种的,不宜重复制定食品产品的地方标准。《通知》强调,地标制定公布应公开透明。必须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及征求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意见,经省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在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文本的同时,还应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解疑释惑工作。
(摘自《京华时报》 张然 胡笑红/文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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