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1版:浙江海洋与渔业

海域使用权登记公告

(201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符合海域使用权登记要求,准予登记。其中抵押登记5宗、抵押注销登记4宗、查封登记2宗。公告如下:
抵押登记
序号
12345
抵押人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振宇船业有限公司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
证书编号
国海证113300080号国海证113300211号国海证093300261号国海证2013B33032200274号国海证2013B33032200283号
抵押注销登记
序号
1234
抵押人
洞头县宏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振宇船业有限公司浙江海昌造船有限公司浙江海昌造船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
洞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证书编号
国海证063300371号国海证093300261号国海证093300106号国海证093300105号
抵押登记证明书编号
浙海权抵登字2011019号浙海权抵登字2011011号浙海权抵登字2011021号浙海权抵登字2011022号
查封登记
序号
12
  海域使用权人
东方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登记号
浙2008024浙2008025
  证书编号
国海证103300001国海证103300002
  执行单位
宁波海事法院轮候查封宁波海事法院轮候查封
  查封日期
2013年3月15日2013年3月15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域使用权登记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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