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章程》,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中惠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对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201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现将2012年度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经营赔款情况和相应清算比例公告如下:
经审核,2012年度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经营农险赔款为14424.46万元,当年共保经营农险保费为35569.69万元,当年农险赔款为当年农险保费的0.41倍。
根据《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章程》第13条规定:“如全省当年农险赔款在全省当年农险保费的五倍之内,则按核定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支付”。因此,2012年度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经营赔款清算比例确定为100%。除已约定一次性赔付的农户外,其他共保受损农户可获得的二次赔款为核定赔款的50%。
特此公告
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