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农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这就决定了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公共服务。只有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自我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配套,实施农业服务提升工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才能使农业生产变得更为轻松、更有效率。“8810行动”提出,要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探索创新为农服务的途径和方法,提供全面、专业、便捷的农业服务,更好地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
实施服务社会化行动,必须推动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按照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要求,坚持“多功能、一体化”职能配置、“3+X”服务模式和“1+N”组建方式,全面建成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要突出硬件改善与软件提升、条件改善与能力提升相结合,加强机构、队伍、制度和条件建设,实现从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支撑、有保障“五有”向机构设置优、人员结构优、条件手段优、管理运行优、服务绩效优“五优”转变。加强内部运行和责任管理,强化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拓展服务职能,有序开展农产品营销、土地流转、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机管理等服务。
实施服务社会化行动,必须推动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积极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围绕生产开展服务,引导科研院校利用技术人才优势服务农业,进一步培育农机、粮食、植保、沼气等合作社和服务组织;要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管好用活集体“三资”,提高统一经营服务功能。
实施服务社会化行动,必须推动完善专业化服务机制。要推行承包式服务,引导服务组织与农户、合作社、农产品基地直接挂钩;要推行代理式服务,引导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收代销等中介服务;要推行融合式服务,引导服务组织既卖农资等投入品,又开展技术指导,促进技物结合的服务;要推行保姆式服务,引导服务组织针对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需求提供服务,实现单个环节服务向全程服务延伸。
实施服务社会化行动,必须推动完善金融保险服务。要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范围,提高赔付标准,简化理赔手续,有效发挥保障作用;要广泛开展“银农”合作,引进金融资金支持农业,积极探索拓宽农业融资抵押物,鼓励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和信用担保,拓宽农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