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高素质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导致农业生产从业人员渐趋老龄化、兼业化和副业化,季节性用工紧缺日益常态化。因此,只有坚持农业主体经营规模化、经营主体合作化方向,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才能真正解决“谁来种田”问题。“8810行动”提出,要加快实施经营组织化行动,培育专业化主体,促进规模化生产,推动产业化经营,推进市场化发展。
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必须培育专业化主体。要加强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引进大学生从事农业,加强培育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要搭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平台,造就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要发挥浙江合作社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优势,培育一批大社强社。
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必须促进规模化生产。要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承包经营权权能,采用委托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季节性流转等方式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生产要素集约化高效利用创造条件。
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必须推动产业化经营。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要素入股开展合作,使不同主体融合发展。要大力发展订单生产,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利润。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培育品牌,增强带动能力。
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必须推进市场化发展。要加强农村要素市场培育,推动品种技术权、村级集体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理有序转让,提高要素配置和使用效率;要加强农业服务市场培育,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育、形式创新和效率提高。要加强农产品市场培育,培育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要支持农业“走出去”,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农产品参与国(境)外展示展销,培育多元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