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5版:食品药品安全

2012年度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十大典型案件

  刚刚过去的2012年,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药监和公安联合打假优势,相继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2年度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十大典型案件。
  在发布十大典型案件的同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和邮政快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不要轻信违法广告宣传,若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购买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情况,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咨询或投诉举报。
一杭州市“3.09”生产销售“痫速康”系列假药案
  2012年2月,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某患者因服用“天蝎痫速康胶囊”药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已急送医院治疗。经杭州市药监、公安明查暗访,假药来自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中医院癫痫科,生产的“痫速康”系列假药经检验含有精神药品苯巴比妥。3月9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当日将此案移交市公安局,并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调查。
  3月29日,联合专案组在省公安、药监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在杭州、郑州同时启动查处行动。在杭州销售分部现场查扣“痫速康”系列假药2800盒,货值金额约20万元,3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在郑州市郊的制假窝点当场扣押“痫速康”系列假药成品、半成品5900盒,货值金额约40万元;扣押制假设备以及大量空药盒、制假原料药等,当场抓获嫌疑人7人。此案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查明该犯罪团伙以郑州为中心,打着郑州市管城中医院癫痫科名义生产“痫速康”系列假药,通过全国设立的15个分部销售给各地癫痫病患者。随后,公安部在全国发起类案专项战役,彻底摧毁了“痫速康”系列制售假药网络。
  该案被列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督办、公安部部批督办案件,系不法分子披着医疗机构的合法外衣,非法生产销售假医院制剂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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