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老板肇事逃逸 员工顶包报恩

两人双双获刑

  老板开着奥迪车匆忙回家,途中撞倒一辆摩托车后不顾伤者而去。员工为了报恩,竟想为老板揽下交通肇事责任,不过事情最终还是败露。近日,海盐法院审理了此案,老板和员工两人双双获刑。
  2011年12月的一个晚上,王某和好友聚餐后到KTV唱歌,期间突然接到电话,得知自己的儿子不见了。王某早年丧妻,一直未再娶。12岁的儿子没有母亲照顾,性格比较内向,曾经失踪过一次,幸亏被民警发现送回。所以王某得知儿子不见后心急如焚,立即开车往家里赶。
  途中经过一个路口时,王某碰到了红灯,寻子心切的他直接开了过去。没想到左边道路突然开来一辆摩托车,王某刹车不及,撞了上去。王某未查看伤者情况如何,仍然一脚油门继续往家里赶。
  到家后,王某发现儿子已经回来睡觉了,这才静下心来处理刚刚那起交通事故。他先查看了自己车子受损情况,然后回到出事的路口,看到地上有些玻璃碎片,还有一大滩血,觉得情况不妙,急忙打电话给朱某。
  朱某是王某厂里的工人,主要负责看管建材。他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就去打听消息,得知伤者已经被送到医院。医生说,伤者神志清醒,但是腿伤较重,需要截肢,已经被紧急送往上海。得知伤者没有生命危险,朱某决定帮王某顶下这个责任。
  原来,朱某与王某相识多年。2008年,朱某原先的老板跑路,他一分工钱也没拿到。王某给他买了回老家的车票,又给他介绍了工作。后来,朱某再次来到海盐,就一直跟着王某干活。朱某一直记着这份恩情,他知道王某心里放不下年幼的儿子,决定以顶包的方式来“报恩”。两人商量好之后去出事的路口熟悉环境,王某将事情经过告诉朱某。
  第二天,朱某去交警大队投案,不过在民警讯问时还是露出了马脚,只得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朱某有坦白情节,王某也能认罪,并对被害人所受经济损失作出了足额赔偿和补偿,因此以包庇罪判处朱某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高敏 彦明 严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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