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借用”亲友的农村户口,结果不但自己获刑,还连累亲友。近日,经东阳检察院公诉,东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出借”农村户口的3名被告人各罚2万元。
案情:李某,女,39岁,和丈夫一起做木材生意。2012年3月,李某想买拖拉机到非洲运木头,听说在东阳某机电公司可以买到供出口的拖拉机,且如果用农村户口买,可享受每台2万元的政府补贴。
李某计划买3台拖拉机,一算最多可享受6万元补贴,就打起了小算盘。当年3月16日,她与这家机电公司签订了《购买协议书》,购买3台拖拉机及3台车厢,货款总额为291600元。同时她联系了有农业户口的3名亲友,称自己想借他们的名义购买农机,以获取国家补贴。
“只是帮忙签个字的事情,举手之劳。”3名亲友立即同意了,以自己名义先到街道申领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后到相关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得到确认后,每台获得国家补贴2万元。 洪美玲 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