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心理教师

  日前,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依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从教师队伍建设等关键入手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根据指导纲要要求,各地各校要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专职教师原则上必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同时,纲要要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教育部将分期分批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轮训。
(摘自《光明日报》 张春丽/文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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