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意见》提出,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预计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准入严格、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配置均衡、城乡一体、结构合理、乐教善教、稳定而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二是探索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全面实行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及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三是编制配备切实保证农村学校师资需求,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四是多渠道扩充农村优质师资来源。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为农村学校定向培养补充“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教师。五是大力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农村教师国家级示范培训,积极探索农村教师远程网络培训的有效模式,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建立网络研修社区。六是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探索实行校长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七是切实保障农村教师待遇。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八是大力表彰在农村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在评选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优秀教师在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九是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各地教师队伍建设基本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和公示。
(摘自《中国日报》 马海燕/文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