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将围绕循环工业、循环农业和循环服务业三大领域,以一系列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为抓手,构建循环经济的产业体系。将通过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激励农民自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强调未来要大力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十二五”期间,要在农业领域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孟春表示,随着我国城镇化和规模农业的推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不仅必要而且现实。而《规划》中提出的生产过程清洁化、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当前备受政策推崇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不谋而合。发展生态绿色农业、加大农村环保整治力度是新型城镇化路径中的重要一环。
孟春认为,目前最紧要的是要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夯实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一系列引导机制包括:对农业产品企业用于改进生产流程工艺、进行循环利用的营业所得,可在所得税前抵免。同时,通过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激励农民自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实施生态管理等。
(据新华社 郭力方/文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