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继续完善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增强农机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指出,各地要落实好保障农机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将农机安全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机安全保险给予保费补贴。积极争取安全投入,大力推广免费监理或补贴监理惠民政策,鼓励对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检验、培训考试、报废回收、事故保险等费用给予补贴。《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完善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加快建立报废淘汰农机回收制度,加快完善农机安全检验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严格贯彻强制性安全标准规定,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农机通过鉴定,对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农机,应按照规定取消享受购机补贴的资格。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此外,要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努力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文化,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农机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转变农机安全监理方式,促进监管环节向农机化全过程转变,监管范围向所有农机转变,监管方式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监管手段向现代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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