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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药价将下调15%
近日,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下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院要坚持公益性质,试点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同时药品药价下调15%。
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为落实改革目标,改革过程中将实施“三同步”,即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与降低部分检查检验价格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价格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提高医保支付水平同步。
(摘自《新京报》 钟晶晶/文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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