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银监会发文推进农村金融建设

  近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指导意见》,引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启动实施“三大工程”。《关于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乡镇及以下区域网点的布设力度,开展定时定点的流动服务方式,要广泛布设ATM机、POS机等金融电子机具;依托农户家庭、商户和农村社区不断加大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推广力度;提升银行卡应用水平、加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支付结算渠道的推广应用。
  针对农村“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关于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阳光信贷”的概念,即推行公示制度、开展社会评议、实行阳光操作、承诺办理时限、公开定价标准、强化社会监督等六个方面。
  《关于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八大创新中,银监会重点强调了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两方面。在产品创新领域,银监会强调要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对象、行业特点、需求差异,细分客户群体,积极开发符合农村经济特点和农户消费习惯的金融产品。
  在担保方式创新上,提出鼓励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各类资产作为贷款抵质押物;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鼓励以政府资金为主体设立的各类担保机构为涉农业务提供融资担保。
(摘自《河南日报》 钟合/文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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