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调高扶贫标准

350万低收入农民获扶持

  □本报记者 陈鎏琰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省农办获悉,我省将新的扶贫标准定为4600元(2010年不变价),是国家扶贫标准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两倍。据此估算,我省将有约350万低收入农民获扶持,占我省农村户籍人口的10.9%。
  据悉,经过几年扶贫开发和低收入人群的自身努力,我省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省统计局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我省111万户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5298元,比上年增长25%;所有县的村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2500元以上。如果用国家扶贫标准2300元(2010年不变价)衡量,我省已全部消除贫困人口。
  不过,相对贫困在我省依旧存在。“贫困是一个动态和相对的概念,国家扶贫标准是一个绝对贫困的保障线,这个我省已基本解决。”省农办副主任邵峰说,“但是任何一个社会都有收入处在金字塔底层的人群,即相对贫困,这是我省未来的主要扶贫方向。”
  为此,我省综合考虑,将新扶贫标准定为4600元(2010年不变价)。从相对比例看,这一标准占2010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7%。省农办扶贫开发处负责人表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扶贫标准一般占相同群体社会成员平均收入的30%-50%,我省定的标准正好在中间,同时,这一扶贫标准也与我省农民人均收入连续27年位居全国省区之首的地位相适应。
  据了解,我省新一轮扶贫开发的目标,就是要让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需要将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结合起来,将扶贫开发融入“三化”同步发展之中。通过多轮扶贫开发,我省许多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逐渐由“输血”发展向“造血”发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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