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渔船安全生产是关乎渔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头等大事。记者从3月13日召开的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我省渔业安全态势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渔船安全事故起数、沉船数、死亡(失踪)人数分别下降27.07%、20%、0.77%,呈现出“三下降”态势;渔政船实施救助63起,救回遇险渔民278人,挽回经济损失1144万元;渔船互救388起,救回遇险渔民2813人,挽回经济损失1.37亿元。会上,省海洋与渔业局同各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签订了2012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据悉,去年,我省渔业系统安全监管以“安全生产年”及“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通过抓创建、定责任,健全渔业安全监管体系,全省共评选出11个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其中4个被评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通过抓宣传、重演练,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全省各地共开展船东、船长培训2万多人次,举办现场安全咨询105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5429份;通过抓落实、治隐患,全省共排查一般隐患2088处,整治隐患1996处,整改率95.59%;通过抓源头、强管理,严把渔船安全“进人关”、“进船关”和“执法关”,一年来,全省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2229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492起。
今年我省渔船安全监管将突出“三个抓”:一是抓教育。要把提高渔民特别是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意识和生产技能,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突出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引导从业人员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倡导自我保护、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等理念。二是抓准入。把好渔业船员准入和渔船适航准入关,加强海洋捕捞渔民在航行技能、船舶避碰等重点环节的专项培训,严格执行渔业船员考试发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凡未经培训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船员,一律不得上船工作。三是抓防范。进一步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渔船在海上遇险后,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渔船自救和渔船之间的互救。为此,各地要切实抓好渔船编组生产,要把其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重点,对拒不执行编组生产管理制度的,要通过法律、经济等手段进行制裁,同时要组织开展渔船海上安全实操演练,特别是要让每一位渔船船员都能熟练掌握气胀式救生筏、灭火器等重要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操作技能,强化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