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农业保险应加快立法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一直是近几年“两会”上针对保险领域的重点建议和提案。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说:“关于农业保险发展方面的建议,我已经连续提了5年了,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立法问题。”
  任建国说,他已注意到,《农业保险条例》在去年已列入了国务院法制办的立法计划,2012年也同样被列入。他预计,这一条例将很有可能在今年问世,这将使农业保险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因此,他建议尽快颁布实施。
  此外,他还建议在条件成熟时,颁布《农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业保险在国家农业保护支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政困难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系统稳定的制度安排。
  除立法之外,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也极其重要。任建国建议,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国家大灾保险基金,构建商业再保险和国家再保险相结合的、多层级的大灾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国内外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积极利用再保险机制,分散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考虑成立专门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同时在设立大灾基金、再保险安排、资源配置与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健康公司监事长刘京生在其今年的提案中也指出,应加快建立中央财政支持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他认为,采用政策迭加组合,将能有效加快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的建立。
(摘自《国际金融报》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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