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委员就当前“三农”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当被问及国家对于转基因农产品的政策时。陈锡文说,农作物转基因育种技术是当前生命科学的前沿领域,作为一个大国,在发展高新技术方面不能落后,所以在科学研究上我们应努力站在这项技术的最前沿。但转基因农产品特别是人直接食用的产品,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国家对此非常慎重,未经批准任何单位都不能生产商品性的转基因农产品,并严禁销售;即使科学家能够证明有些转基因产品没有危害,但毕竟是让百姓消费的,因此一定要让百姓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出售产品中如果含有转基因物质,一定要在商品的商标上注明,由百姓选择买还是不买,这是一个基本政策。”“一些传言说,有些地方生产了转基因水稻,据我所知这是绝没有经过国家批准的。一些实验室从事转基因水稻培育这种现象有,但是没有进入市场,为了让社会更加放心,所以在这次新修改的粮食流通法中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可将转基因技术用于主粮上。”陈锡文说,之所以强调主粮,是因为百姓作为口粮消费的主要是小麦和稻谷,这两个品种在我国现在都没有批准可以生产转基因的品种。而就另一大作物玉米来说,国际上有转基因玉米品种,但我国自己并没有生产,进口的一些玉米中如果有转基因物质,都是被用来作生产饲料和其他工业用品的。
(摘自《农民日报》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