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涉外渔业领域入渔率低、恶性违规事件多发、牌证买卖严重的复杂局面,2002年台州市成立了全国首家涉外渔业协会——台州市涉外渔业协会,按照“一二三四五六”的管理思路,把行政管理与行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产业面貌焕然一新。
坚持一条道路。以协会成立为契机,走“小政府大服务”的路子。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监督,协会承担基础服务工作。十年发展的事实表明,“小政府大服务”既促进了渔民增收、渔业增效,也培育了一支优秀的涉外渔业生产队伍。
注重两个结合。即在涉外渔业领域做到行政管理与行业服务相结合、专管与群管相结合。
紧盯三大指标。把“两高一低”,即较高的入渔率和配额完成率、较低的违规率,作为衡量涉外渔业生产和管理绩效的标准。
建设四支队伍。经过多年努力培养了办证服务队伍、通报服务队伍、管理干部队伍、前方生产队伍等四支队伍。
落实五项措施。一是宣传培训,每年举行涉外渔业知识普及、法律法规宣传以及操作技能培训。二是强化激励,采取指标激励和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遏制违规,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从严从重打击恶性违规,对轻度违规者以批评教育为主,以保护整体的入渔积极性。四是涉外维权,积极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对涉外事件进行交涉,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五是全面服务,会员交纳会费后,就可以免费享受协会提供的涉外通报服务、技术与信息咨询等。
实现六点意义。多年工作实践证明,依托协会发展涉外渔业的管理做法有助于为谈判增筹码、为国家赢尊严、为渔场减压力、为渔民谋利益、为管理树典型、为未来探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