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出台了“以房权换股权”的办法,把当地农民的富余住房变成“可持续”增长的财富。2月8日,该镇永福村村民沈根泉将自己富余的住房折价入股,成为首个参与“以房权换股权”的村民。“自己住的房子面积足够了,多出来的如果自己拿去出租没几个钱,还是入股好。”沈根泉高兴地说。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房权换股权”,就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将被征地农民的富余住宅折价入股,被征地农民成为合作社股东,每年享受投资收益分红,稳定获取财产性收入。
据介绍,在具体操作上,被拆迁农民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选择按照一定的价格标准将富余房产进行折价入股。入股农民进入股份合作社满三年后,股东可以继续持股三年,也可以选择退股重新按原面积实施房屋分配;对于选择继续持股三年的,再满三年后,股东可以按上年审计资产以货币形式继续长期持股,也可以退股重新按原面积实施房屋分配。 郑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