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农机化

我省农机化发展迎来利好

  □本报记者 俞廷尚 通讯员 李鹏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就提升发展全省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机工业出台意见,力争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700万千瓦,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实现农机工业产值800亿元。
农机化发展将提质提速
  近年来,我省在农机科技、管理、经营、服务机制创新、农机装备应用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农机农艺融合度不高、农机工业“低小散”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意见指出,我省今后将加强农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研究开发一批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机新产品、新技术,引导农机企业增加新技术、新产品投入,并在科技企业扶持、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以提高农机作业适应性为重点,推动栽培和养殖方式改进,加快品种选育,加强农机农艺技术集成,引导农机企业开发农民迫切需要、与现行农作制度和农艺规范相衔接的农机产品。
  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培育,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我省农机化发展的重点之一。省政府将大力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发展,结合农业“两区”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培育一批集作业、加工、维修、培训等多种服务功能的区域性、综合性农机服务中心。重点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完善农机产品“三包”制度,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
  农机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和农机安全监理网络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我省将重点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机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加强对农机市场和维修网点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在农机安全监理方面,除推进农机安全保险、免费实地检验等工作外,将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动态巡查制度,探索农田、场院等道路外行驶的农机安全监管巡查制度,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农机产业
  意见的出台,为我省农机工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政府将鼓励农机制造企业战略重组,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鼓励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科技型发展道路,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为优化农机产业和产品结构,我省鼓励并扶持农机生产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成套装备集成为主转变,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环保型的农机产品,大力发展发动机、传动、电控、液压等核心部件产业。
  此外,省里将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应用,提高农机制造工艺及装备水平,培育发展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植保机械、渔业机械、茶叶加工机械、喷微灌设施、水泵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农机产业。
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意见明确指出,省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农机化促进工程的实施力度,继续对水稻机插、油菜机收、统防统治作业给予补贴,组织开展秸秆还田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扩大自选补贴产品的品种范围,支持粮食收储企业购买粮食烘干机、除杂机、运输机,为农民提供服务。
  金融税收方面的扶持,成为意见中的一大亮点。我省将积极推动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农机抵押贷款业务等多种融资模式,加大对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和建设农机流通设施,给予信贷支持。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意见规定,对企业从事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开展农业机耕、排灌、植物保护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农机制造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继续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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