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空气质量标准拟修改

公众普遍支持PM2.5纳入标准中

  备受关注的PM2.5标准征求意见近日结束。环保部透露,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了1500多条反馈意见,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空气质量标准。
  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等区域灰霾现象频发,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空气质量管理要求。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整理分类,此次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几大方面。首先,意见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其次,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部分污染重、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实施。此外,反馈的意见还建议调整标准的分区和分级、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标准内容;建议标准实施后加强监测,及时公布数据,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
  (摘自《江南时报》 马力/文201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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