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粗暴践踏人权的《排华法案》,为在美华人带来了极度屈辱与灾难。2011年10月6日深夜,美国参议院以全票通过一项《排华法案》道歉案,就当年这一歧视性法案向全体美国华人致歉。议案最早推动者之一、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主席薛海培说,这一法案的通过为美国华埠了结了百年耻辱,带来了迟到的公正。
每根枕木下都有一具华工尸骨
1850年以前,华人移民美国者寥若晨星。自美国西部掀起“淘金热”后,涌入美国的华人增加。据美国移民局统计,1853年,华人进入美国海关人数只有42人,1854年增至1.3万人。此后,由于美国修建太平洋铁路的需求,进入美国的华工人数每年都在万人以上。
在清末政治黑暗、民不聊生的情形下,一批批主要来自中国广东、福建两省的穷苦农民登上被称为“浮动地狱”的海船,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拥挤蜷缩在船舱内,“日则并肩叠膝而坐,夜则交股架足而眠”,在海上漂流约两个月来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做苦力。有记载称,当年曾有4船共载2523名华工去美国,途中死亡人数达 1620人,死亡率高达64.21%!
从1865年到1869年4年间,约有1.4万名华工参加筑路工程,占工人总数的90%。在地势最为险峻的路段,建路工人均以华人为主。大量华工在高强度、高风险劳动中死亡。1868年,约有千名华工死于内华达山段铁路建设。1970年,在今日美国人称之为“内华达山上的中国长城”的铁路路段,人们从当地沙漠中挖出近一吨重的华工尸骨,“每根枕木下都有一具华工尸骨”的血泪描述令人心碎。在数年的施工中,建路工人共828万次挥动铁锤,钉进276万根道钉,其中有超过五分之四的工作是由华工完成的。
然而,数以万计的华工不仅在建路过程中饱受酬金微薄等种族歧视,当太平洋铁路建成时,在加州萨克拉门托举行的铁路竣工庆祝活动中,竟然没有一位华工代表应邀出席。
1873年,美国爆发的经济危机使就业形势雪上加霜。此时华人移民也达到了19世纪的最高潮。愈来愈多的白人将失业的威胁归咎于任劳任怨的华人。有人公开喊出“不给华人一个工作机会”的口号,恶性排华事件日益频发。
翻开发黄的19世纪末期美国报刊,大量充斥着对华人的侮辱、嘲笑与咒骂,对华人赤裸裸的种族歧视弥漫着整个美国社会。华人形象被描绘得十分丑陋,千人一面地扁平脸、龇牙、细眼、拖着长辫子、神情木讷呆板。不少报道直称华人“愚昧”、“不讲卫生”、是“道德败坏的劣等人种”。
《排华法案》如同绞索
1882年5月6日,第四十七届美国国会正式通过《排华法案》,此后由时任总统切斯特·阿瑟签署成为法律。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排除单一民族享有平等、自由的联邦法律。
这一《排华法案》在导言部分声称,美国政府认为,华工的到来使得美国境内一些地方的良好秩序受到威胁,因此,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一致通过此法。自此法通过90天后的10年间,停止华工来到美国。
这一共计15款的法律充斥着对华人权益赤裸裸的剥夺。其中第二款规定,从任何外国港口将任何华工带至美国的船只将被认定为犯罪,并将对每一个带入美国的华工处以500美元以下的罚款,还将处以一年以下监禁。第十四款规定,美国州法院和联邦法院不得给予华人美国公民身份,与此相悖的法律均被废除。
因为这份严格的移民法,华人女性不能来,许多华人男性成光棍。他们被迫随时随地拿着身份证件,这是美国移民中惟一被要求这样做的种族。他们经常遭到骚扰、盘查和拘禁,如果他们拿不出身份证明,就被投入监狱;或被驱逐出国,无论他们是何种国籍。
1882年《排华法案》出笼后,美国又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1888年一项法律规定,华工出境时,须有妻子、子女身在美国,或有价值1000美元的财产,才能向海关要求获得一年内重入美国的签证。同年出台的《斯科特法》则规定,华工出境后,不管有无返美签证,一概不准回到美国。1892年的《吉尔里法》将停止华工来美期限延长10年,同时规定,在美华工必须一年内登记注册,否则将被驱逐出境。1902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再度将《排华法案》延长10年。1904年的一项法案干脆将《排华法案》无限期延长。
1943年11月26日,《排华法案》终被废除。即使如此,对华人的歧视仍显而易见。废除《排华法案》后的美国一度实行所谓移民“配额制”,规定每年华人移民数只能是105人,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华人申请移民,美国都须使用这一配额。美国国会也从未正式承认《排华法案》对华人的排斥严重侵害了华人的基本人权。
2009年,美国加州议会就《排华法案》向加州华人正式道歉。之后,一份由160多个华人团体联署的请愿书交到了美国首位华裔国会议员赵美心手中,这一行动最终被称为“1882计划”,呼吁美国政府正视这段历史。
(摘自《人民日报》、《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