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恶意欠薪行为,如果通过民事手段来讨薪,当然也可以,但费时又耗力。而将恶意欠薪界定为犯罪行为,其威慑作用是肯定的。
日前在重庆举行的2011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上,针对欠薪入罪等焦点问题,中国刑法学界泰斗、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表示,并非普通的欠薪行为都要入罪。入罪的欠薪行为必须是恶意的,而且情节比较严重。
(摘自《新快报》)
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我国决不能学习西方成为“消费的国度”。
近年来,我国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奢侈品消费大国,一些人认为“奢侈是一种新的、时尚的生活方式”,甚至喊出了“拜金有理,奢侈无罪”的口号。学者刘润为在上海举行的第5届中华战略文化论坛上呼吁,“在资源紧缺的今天,无论是什么人,都没有挥霍浪费的权利,我们要反对奢侈文化蔓延。”(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