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十二五”末,龙井茶总产值将达百亿元

  □本报记者 程益新
  本报讯 10月17日,全省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深入推进下一阶段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力争到“十二五”期末,龙井茶一产产值达到40亿元,一二三产总值达到100亿元。
  据了解,“龙井茶”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法定产区涉及杭州、绍兴、金华和台州4个市,覆盖18个县(市、区)。目前,共有276家企业获《龙井茶证明商标准用证》,获证企业覆盖龙井茶三大产区。证明商标注册两年来,龙井茶产量、产值分别达到2.6万吨和28.6亿元,分别占全省茶叶总量的15.6%和33.2%,比注册前的2008年产量增加0.4万吨、产值增加7.2亿元。
  会议要求,确保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鼓励企业申请使用,强化获证企业规范使用,同时加大对假冒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龙井茶”与“西湖龙井”两个证明商标的协作与配合,实现双赢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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