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赡养老人十余载流转土地被强收

  自1991年起,村民杨振的父亲就开始赡养孤寡老人杨路氏夫妇,杨路氏老伴去世,他的父亲继续赡养杨路氏。2000年以后,杨振接过父亲赡养老人的接力棒,开始照顾老人。2004年,当地土地二轮发包后,杨路氏承包了2亩土地。当时村民组组长、杨振、杨路氏三方协商,杨路氏由杨振赡养,杨路氏的土地由杨振耕种。
  杨振反映,多年来,他对老人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老人生病了,他花钱供其医疗。老人的房子坏了,帮其维修。每年为赡养老人支出数千元。2004年,他仅给老人看病、安葬一项就花了6000多元。杨路氏去世前,留下口头遗嘱,把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杨振耕种,直到二轮承包期结束。但后来,镇、村、村民小组多次找杨振,要收回杨路氏的承包地,杨振一直不同意。去年10月23日,村民小组强行把杨路氏的承包地分给了农户,农户分到地后,就把杨振种的农作物给砍伐了。
  说法:国家土地法规规定,五保老人去世后,此承包地应交给发包方。但是,本案中,杨路氏不属于集体赡养的五保户,她一直由杨振赡养,老人没有财产和积蓄,她生前的医疗费、生活费和过世后的丧葬费用都是由杨振支付的。杨路氏答应把承包地流转给杨振耕种,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遗赠扶养协议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组里按照村规民约来处理此事的前提是不能违反法律。杨振可以通过依法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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