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危机的台湾塑化剂案,日前由台湾彰化检方侦办终结。检方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求处塑化剂事件祸首——昱伸公司负责人赖俊杰25年徒刑。
彰化检方13日依“诈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起诉赖俊杰、简玲媛夫妇,以及简玲媛胞弟简钧恒、供应塑化剂原料给昱伸公司的金童企业负责人潘淑兰。
检方认为,4人为逞一己私利,置广大消费者健康不顾,导致引发社会恐慌,犯后又无悔意,态度恶劣,依法一罪一罚,要求处赖俊杰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简玲媛20年、罚金700万元;简钧恒20年、罚金700万元;潘淑兰15年、罚金500万元;另对昱伸公司罚2亿元,金童公司罚1亿元。
(摘自《现代快报》 张勇傅 双琪/文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