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非法打捞致水下文物破坏严重

  福建省平潭县海域有一座名为“碗礁”的礁石,当地渔民在捕鱼时,渔网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大大小小的瓷碗、瓷片,起初渔民们并不知道这些瓷器是海底文物。直到2005年6月中旬,“碗礁”海域下的一条木沉船被当地渔民发现,之前被不断捞上来的瓷器有了新的名称——“古董”。“海底下有宝,发财的机会来了!”一时间,当地渔民、闻风赶来的各地文物贩子以及被雇用的专业潜水员,想尽办法打捞海底文物。当地一些渔民都没有心思去捕鱼,只想去捞碗。
  有统计数据显示,仅2005年到2006年,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查获非法打捞、倒卖文物案件46起。“可以说,盗捞者打捞上来一件瓷器,就有可能破坏周围五六十件瓷器,这对海底文物来说,是极大的破坏和损失”。福建省文物局局长郑国珍说,盗捞者除了破坏水下文物遗存,他们还缺少出水文物保护知识,从打捞上来的文物看,很多瓷器在打捞后遭到破坏。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与外交、科技、公安、海监等多个部门建立了联系机制,在打击非法打捞和走私水下文物活动、开展水下文物监控、日常巡护等多方面进行了紧密合作,但边防部门对水下文物盗捞的打击还面临很多困难。
  “相对于目前已经知道的100余处水下文化遗产,还有大量不为人知的水下文物,特别是离海岸线较远海域的水下文化遗产,监控、保护的难度非常大。”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刘曙光说。
  摘自《中国青年报》文静/文2011年6月2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