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制

花费4万元调集承包地,毁耕地

他吃上了一桩官司

  •   近6亩基本农田未经任何审批手续变成了厂房,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北荷村汪某的逻辑是“人家都在建,我也建”。日前,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汪某在秀洲法院受审。
    非法占地尝甜头
      2007年,汪某打算扩大经营,扩建厂房,可到村里一打听,村干部对他说,扩建厂房的用地指标很难批下来。汪某便产生了占用农地的念头。由于自家承包地太分散,汪某就想和其他村民进行土地调换,化零为整。他动员父亲找到两个村民商量,还不惜给了他们4万元的补偿费。最后,汪某终于把分散的三块承包地凑在一起,面积接近6亩。
      2007年6月,汪某开始大肆扩建厂房,中间建建停停,一直持续到2009年下半年。近6亩的农田,遭到严重破坏。知道自己的用地指标不会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汪某也没去办理任何手续。
    屡不悔改毁耕地
      在非法占用土地过程中,有关部门并非没有发现,但是“责令停工”对汪某来说并未起到任何作用。
      据检察院公诉称,2007年,汪某扩建厂房时,当地土地执法部门多次责令汪某停工,但汪某通常是先在责令停工通知书上签字,等执法人员一走,又偷偷开工。
      2008年6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北荷村,发现汪某的厂房仍在建,再一次责令停工,并当场推倒了一部分在建墙体。当时,汪某表示马上停工。但到2009年4月,汪某的厂房已结顶,厂区车间已开始浇水泥地面,并于2009年下半年开始投入生产。
    踩了红线吃官司
      今年2月,汪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由当地警方进行侦查。
      检察院指控,汪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5.96亩基本农田,改变基本农田用途,造成5.96亩基本农田严重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汪某刑事责任,建议对汪某判处6个月到1年的有期徒刑。
      汪某当庭表示认罪,但提出目前所有非法占用的土地已经复垦。
      然而,据秀洲区农经局3月11日鉴定,被汪某破坏的这块农用地,部分农地虽已复耕,仍未达到农作物耕种条件。
      庭审中来了许多旁听的村民,他们表示,在村里类似擅自建厂房的情况很多,从未有过被判刑的。
      汪某说,自己知道建厂房是需要审批的,但是肯定审批不出来,看人家都在建,自己也就建了。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就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罪条件。
      汪某一案将择日宣判。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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