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民信箱

未来五年,农民工可在我省城镇“就地落户”

  省政府在其公布的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在此期间将把在城镇稳定务工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为务工人员的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对本地进城农民,在县市域范围内建立原有权益可保留、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可享受、原有经济和财产权益可流转交易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小城市试点镇先行试点。
  稳步推进以居住证为主的人口属地化管理,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等改革试点,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近年来,我省统筹城乡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新格局,如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等。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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