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农村环境问题将有效治理

  记者从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15年,我国将完成6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使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治理。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还将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国家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范围内的县市区要在2013年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加强畜禽养殖集中区域的环境监测;积极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示范工程等。
  (摘自《农民日报》 吴晶晶/文 201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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