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鎏琰)我省将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保险体系,特别是把农村困难老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完善覆盖全省城乡老年人的养老金发放制度。
3月22日,在全省老年人基本状况暨人口老龄化对策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截至2010年末,我省60岁以上老人已达789.03万人,其中农村老人有541万,占全部老年人口的68.6%,农村老龄化、高龄化发展趋势迅猛。
“十一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全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70万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422万人,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迅速,参保老年人达到450万人,筹资标准达到246元,部分乡镇的参保缴费率已达到95%以上。农村老年人文化体育事业也不断发展,全省现有老年活动中心(室)3.45万个,老年文艺团队1.27万个。各地出台落实《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实施办法111个,享受各类优待的老年人数达到708.6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89.82%,“十一五”时期各级政府补贴优待资金累计达20多亿元。
据悉,仅嘉兴市,每月就有48.5万名老年人领取60元至160元不等的政府养老生活补助金,70周岁以上没有基本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则享受高龄生活补贴。当地各级政府还对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的长寿补贴。如今,该市每年仅发放养老生活补助的资金就超过1亿元。
省老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我省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特别是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将带来严峻挑战。
为应对这一趋势,该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的有机衔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提高农村老年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支付能力;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把困难老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统筹规划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大力推动国家养老服务体系试点;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培育老年文体队伍,培训老年人体育骨干,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老年社会文化活动;同时,出台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适时调整老年人优待政策,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