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程益新)“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大对水利的专项投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或从土地出让总额中提取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收足用好水利建设资金,力争今后十年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3月22日,第十九届“世界水日”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今年我省的宣传主题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建设生态文明”。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省政协副主席陈艳华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省水资源管理尤其是农村水资源现状面临严峻形势。由于全球气候变暖,我省洪涝台灾害频繁,全年约70%的降水集中在台汛期,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部分地区存在区域性水资源短缺矛盾,农村尚有540多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亟待改善;全省平原河网和城市内河的水体不同程度受到污染,甚至呈现水质型缺水的现象,不少湖库也存在富营养化趋势;农田水利建设十分滞后,农业种植结构和工业布局不尽合理,灌溉方式和生产工艺较为落后,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推广不快,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今年,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也提出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把加快推进我省水利现代化,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作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从今年3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已正式施行。
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我省要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全面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加快农业“两区”的水利设施建设和以“百万亩喷微灌工程”为重点的节水灌溉建设,加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业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能力;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科学推进沿海滩涂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水土保持、饮用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城乡河道水环境整治等工作,改善水生态环境;推进水利工程原水同步调价、农业定额内用水实施财政转移支付等水价改革措施。
3月22-28日,是我国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座谈会后,还举行了《苕溪运河志》首发式和节水宣传进百校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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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较低。多年平均水资源180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水平,逼近世界缺水警戒线。全省水资源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最丰年份是最枯年份水资源量的2.9倍之多。
同时,我省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地区差异较大,与耕地面积、人口分布以及经济发展状况不相匹配。如杭嘉湖及宁绍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耕地面积占全省近一半,而水资源量不到全省的1/4。